立案调查 | 漳州警方查处2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、命令的涉疫案件
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查处2起
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、命令的案件
疫情防控人人有责,严格遵守隔离防控措施,不仅是个人‘小节’,也事关疫情防控大局。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坚决贯彻中央、省、市、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,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,抓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全力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。近日,台商区分局查处2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、命令的案件。
9月22日中午,漳州市公安局角美派出所龙池警务区接到报警,称在疏港大道厦漳交界交通管制点处,有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区域封控管理,试图逃避检查从厦门海沧区进入我区。经查,违法嫌疑人陈某,租住在厦门市海沧区,从疏港大道厦漳交界处,翻越街边护栏,意图躲避防疫检查,到我区一菜市场买菜。因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封控管理规定,被交通检疫点的工作人员拦下并报警。
当日下午,角美派出所文圃警务区接到报警,称在我区一村居有名健康码为黄色的女子,从厦门新阳走小路偷跑回家。接报后,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梁某。经查,梁某系角美人,其明知台商区被列为管控区,要严格执行管控区的防疫规定,却擅自从厦门新阳一厂区骑电动车走小路后徒步偷跑回家,期间被巡逻人员发现后拒不配合相关防疫规定。
目前,嫌疑人陈某、梁某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。
台商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,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,绝不姑息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对于“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的”,警方将予以行政处罚;对于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则依照《刑法》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
2021年9月22日
外防输入 | 刚刚,海沧发布8例确诊病例(疑似病例)的部分活动轨迹!
来 源/漳州台商公安、漳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
编 辑/许淳言
监 制/程 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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